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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停车与保安起争执 泄私愤打伤人被判刑
2019-09-16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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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9-16

来源:宁夏检察

因停车与保安起争执 泄私愤打伤人被判刑

在停车场因停车问题与保安发生争执,被人劝离后男子怀恨在心,次日凌晨来到停车场将保安打伤。近日,由沙坡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某故意伤害案,经法院开庭审理,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。

 经审查,2018年9月16日晚上8点,在中卫市创业城附近酒店停车场,吴某某和保安王某某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,后二人被劝离。次日凌晨2点,吴某某因怀恨在心来到酒店东侧拐角蹲守,见王某某从酒店出来后上前用甩棍将其打伤。经鉴定,王某某的伤情达轻伤一级。案发后,吴某某赔偿王某某85300元并取得谅解。

 检察院审查认为,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考虑到吴某某系初犯、偶犯,犯罪后认罪态度良好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够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,同意法院作出以上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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